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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举报2021-01-14 13:51:16 来源: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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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落实。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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