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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施行4个月来,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上初显成效,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减税红利投入到研发创新中,形成减税降费带动企业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
海洋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9%,其中海洋油气产业是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深圳分公司和湛江分公司负责在中国南海东部和西部海域,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过30多年的开发,企业建设、管理的南海东西部油田,已经成为我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生产的主战场之一,也是挺进深水油气田开采的主要力量。
资源税法颁布后,企业高度关注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目前在低丰度油田开采油气资源,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深层、高温、大跨度储层爆燃压裂酸化配套技术攻关。这项技术的研发将弥补海上平台难以开展常规水力压裂的短板,进一步推进海上油气资源的节约利用。
“目前我公司在低丰度油田开采油气资源,前期投入资本大,开采技术要求高,油气资源稳产期短,产量下降快,低丰度油田开采的资源税减税政策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调动了企业开发海上油气资源的积极性。资源税减税减下来的资金,企业全部投入到了技术创新和资源再开采利用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正全力以赴进行海上低渗油田剩余油挖潜技术研究。
据广东省税务部门统计,2020年以来,广东的3户中海石油企业减免资源税近9000万元。其中,从低丰度油气田和深水油气田开采原油、天然气减免资源税约6000万元,开采稠油、高凝油减免资源税约2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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