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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举报2021-02-01 17:34:14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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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信软[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规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国软件产业集聚发展与创新提升,制定《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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